【办理时间】
2019年6月17日起
从6月17日开始广州市公安机关将受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入户审核办理工作。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本市户籍:
(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入户申请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本市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居民户口簿)原件。
4、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用人单位以及入户迁往地址均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因故无法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按规定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超过择业期的,或确实无法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应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在职人才入户。
6、登记入户地址的相关材料(如: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个人住宅房产等)。
【办理流程】
1、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现场办理需先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方式有两种:
(1)广州金盾网 http://www.gzjd.gov.cn/,具体入口见下图红框所示;
(2)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非本市生源)”事项。具体入口见下图红框所示;
2、按照登记入户地址顺序向拟入户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在公共集体户入户,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拟入户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
(1)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
(2)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
(3)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
无法通过上述(1)(2)项、也不选择第(3)项办理入户的人员,在公共集体户入户。
3、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办理。
附办理流程图:
在职人才入户指南:广州人才引进入户全攻略(2019年最新)
【办理地点】
广州各区户籍窗口
报名方式
1.直接来我校参观、报名。报名时带好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2张、1寸蓝底彩照4张2寸蓝底彩照4张 。 (专升本在校生由学校开具证明,毕业生应交毕业证复印件)
2.学生选择网上或电话报名,学员可以电话、QQ、电子邮件报名或者索取招生简章,在指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入学。
3.业余自考学生准备好个人资料和第一年学费,直接过来学校报名。
4.电话:020-85517608 或 13316047870 李老师(微信同号)
6.广州招生网在线报名地址: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7.报名地址:广州天河中山大道西8号天河商贸大厦2203招生办(地铁3号线岗顶站;公交站师大暨大站)
(特别提醒:我校没有在各车站路口设立接待点,请广大考生自行来校,严防路人以指路带领为名上当受骗,中途勿受陌生人接待,以免误导,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