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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专插本增城学院2014年专插本《法理学》考试大纲

2021-10-15 17:22 感兴趣的有:
Ⅰ.考试性质与试题命题的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考试(以下简称“插班生考试”)《法理学》科目的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含离职班和各类成人高校从普通高考招生的普通班)应届和往届专科毕业生,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国民教育系列获得大专毕业证书的人员,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就读的统考科目。
作为一项选拔性考试,插班生《法理学》考试试题在设计上应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合理的难度。
1.命题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考试目标和考核内容,考试命题应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且重点突出,侧重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试题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识记为20%,理解35%,应用45%。
3. 合理安排试题难度结构。试题难易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试卷中四种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易约占20%,较易约占30%,较难约占30%,难约占20%。
 
.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试卷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各种题型的具体样式可参见题型示例)。根据考核的要求,适当安排各种题型数量的比例,达到考核考生对知识点的识记、理解和运用的水平和能力。
 
Ⅲ.《法理学》的考核内容和要求
1.考核内容
《法理学》的考核内容为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能运用法理学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2.考核要求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理解”、“应用”三个层次,具体含义是:.
    识记:能解释有关的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第一章   法学
不考核。
 
第二章 法理学概述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理学的对象、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中国法理学的历史和体系等知识点的识记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理学的对象和性质
(二)中国法理学的历史
(三)中国法理学的体系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理学的对象、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等知识点的识记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三、考核要求
识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
 
第四章 法的概念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法律的语义分析
(二)法的本质
(三)法的基本特征
(四)法的作用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
理解:法的本质、法的作用
应用: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第六章 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的渊源
(二)法的分类
(三)法的效力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渊源
理解:法的分类
应用: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象效力
 
第六章 法的要素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的要素释义、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的要素的定义
(二)法律概念
(三)法律规则
(四)法律原则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要素的释义
理解:法律概念、法律规则
应用:法律原则
 
第七章 法律体系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体系释义
(二)法律部门及其划分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部门的概念
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应用: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
 
第八章 权利和义务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权利、义务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二)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三、考核要求
识记:权利的概念、义务的概念
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应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九章 法律行为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行为的概念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行为释义
(二)法律行为的结构
(三)法律行为的分类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行为的概念
理解:法律行为的结构
应用: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十章 法律关系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关系的概念
理解: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应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责任的概念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责任的释义
(二)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三)法律责任的承担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责任释义
理解:法律责任的承担
应用: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第十二章 法律程序
不考核。
 
第十三章 法的历史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的起源
(二)法的历史类型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起源
理解:法的历史类型
 
第十四章 法律演进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制改革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演进概论
(二)法律继承
(三)法律移植
(四)法制改革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演进的基本规律
理解:法制改革
应用:法律继承、法律移植
第十五章 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不考核。
 
 
第十六章 法的制定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立法的概念、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立法的概念
(二)立法体制
(三)立法的过程和立法程序
(四)立法的原则
三、考核要求
识记:立法的概念、立法的原则
理解:立法体制、立法过程
应用:立法程序
 
第十七章 法的实施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守法、司法、执法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守法
(二)司法
(三)执法
三、考核要求
识记:守法、司法、执法
理解:司法体系、司法的原则、执法的原则
 
第十八章 法律职业
不考核。
 
第十九章 法律方法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律方法的概念、法律推理、法律解释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律方法的概念
(二)法律推理的方法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四)法律论证的方法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方法的概念
理解:法律论证的方法
应用:法律推理的方法、法律解释的方法
 
第二十章 法的价值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的价值的概念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的价值的释义
(二)法的价值体系
(三)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价值的释义
理解:法的价值体系
应用: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第二十一章 法的基本价值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正义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与秩序
(二)法与自由
(三)法与正义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理解: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第二十二章 法与人权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自由的概念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自由的释义
(二)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
三、考核要求
识记:自由的概念
理解:法与自由的关系
 
第二十三章 法与政治
不考核。
 
第二十四章 法与经济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与经济的关系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与生产方式
(二)法与市场经济
(三)法与经济体制改革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与生产方法的关系
理解: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法与经济体制改革
 
第二十五章 法与文化
不考核。
 
第二十六章 法治与社会建设
一、考核目的
本章考核的目的是:法治的概念、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与和谐社会等知识点的识记、理解的水平和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
(一)法治的概念
(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法治与和谐社会
三、考核要求
识记:法治的概念
理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与和谐社会
 
Ⅳ.   《法理学》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版。
 
Ⅴ.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填入下表,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下列关于法的国家强制性说法正确的是(      )
A.法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
B.法的实施全过程需要国家强制力介入
C.法是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说明了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      )
A.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                      
B.法律重视程序,不讲效率
C.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灵活性                      
D.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
……
 
    三、名词解释
法律权利
……
   
四、简答题
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是什么?
……
 
五、论述题
2003年,律师刘某在郑州火车站候车期间,上车站候车室的洗手间时被收费3角。刘某对此不服,因为铁道部有规定,车站不得收取候车旅客的入厕费。后刘某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决刘某胜诉,郑州车站退还了刘某被收的入厕费3角,并承担了本案的诉讼费。但刘某为此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不仅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花费了大量的差旅费、复印费以及调查取证的费用。此案被报纸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有人赞成刘某的行为,有人认为得不偿失的诉讼行为不应提倡,有人则主张由当事人自己作出选择。
问题:请你结合法理学的相关理论对此发表看法。
……
 
 
 2015年广州天河成人高考专插本公共课考前培训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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